壹、時 間:民國112年11月24日下午6:30 ~ 8:30
貳、地 點:柚子花花客家菜
參、出席人員:
一、應出席人數:理事9人、監事3人
二、出席人員:
(一)理 事 長:范姜衛良
(二)常務理事:劉 權
(三)理 事:吳麗敏、楊文考、劉幼婷、鄭有晉、吳怡臻
(四)常務監事:董文蘭
(五)監 事:黃馨儀
肆、請假人員:戴廸常務理事、戴正平理事、李致曄監事
伍、列席人員:
陸、會議主席:范姜衛良
柒、主席致詞:(略)
捌、報告事項:(略)
玖、討論提案:
案由(一):審查本會113年度工作計劃。 提案人:理事會
說 明:本工作計畫依「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11條規定。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審查本會113年度收支預算表。 提案人:理事會
說 明:
1.本表依「工商團體財務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2.審議通過後報請社會局備查、提報會員大會追認。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三):第12-2次會員大會籌備案。 提案人:理事會
說 明:
1.時間:民國113年4月 日
2.地點:
3.程序:①報到②主席致詞③報告事項④提案討論⑤臨時動議⑥會員交流(會員自我介紹,讓大家彼此認識)⑦晚餐及摸彩
4.工作分配: ①司儀─鄭有晉理事②接待─吳麗敏理事、黃馨儀監事③主持摸彩─ ④照相、發禮品─
5.大會將提供伴手禮(如清潔劑、洗碗精),依會員名冊,於報到時領取,請預先登記各公司參加人數(未登記恕不發禮品)。
6.來賓出席餐會,每人需繳納1,000元,可領伴手禮,若欲參加摸彩,請多提供1份禮品。
7.希望各會員捐贈禮品,最少1,000元新品,會員公司員工可參與摸彩,每增加1位,該公司需多提供1項摸彩品。
8.敬邀貴賓,如趙公、市商會理事長…等。
案由(四):本會財務狀況不佳。 提案人:理事會
說 明:
1. 主要收入(會費、入會費…等)不足支應必要支出,為商業團體通病,以木材公會、市商會為例,需靠其他各種收入挹注(贊助款、證明費收入、房租收入…等)。
2.本會原為以認證為主,早期認證收入年約40~50萬,84年度高達1,319,500元(年費128,000元、利息46,157元),今年度29,100元。
討 論:
鄭有晉理事:強化公會功能,讓會員與未入會同業有區別,吸引同業加入 。
吳怡臻理事:提高會費至10,000元,並提高獎品價格至10萬元。如果連會費都繳不起,就不要入會。
決 議:設法開源結流。
案由(五):翻譯人才能力檢定辦法。 提案人:理事會
說 明:
1.採各會員推薦方式,只要會員願為申請的譯者背書,證明該譯者足以從事某種語言的翻譯。譯者只要繳交註冊費(例如新台幣 500 元),經理監事會議審核通過後,即頒發證書及 LOGO,並列在公會網頁譯者名單上。公會能增加收入並提供會員可用的譯者。
2.公告於本會網頁,並註明「僅提供各界公開交流之平台,不負責保證翻譯人才之資格能力」。
3.本會章程第 5 條本會任務中,第13項「關於翻譯人才檢定審查事項」,經第11-2次大會通過,並函報社會局備查。
討 論:吳怡臻理事:雖註明「僅提供各界公開交流之平台,不負責保證翻譯人才之資格能力」,但仍宜諮詢律師相關法律問題。
決 議:再研議。
案由(六):本會網頁增加搜尋會員專業特色功能。 提案人:理事會
說 明:
本會網頁有搜尋功能,修改成能搜尋會員專業特色。
討 論:
鄭有晉理事:公會網頁增辦理認證業務會員欄位,以使會員與未入會同業做區別。
理事長:列出會員主要業務,每名會員最多五種。
劉常務理事:網頁沒專業感覺,像30年前產物,讓人產生不信任感。
決 議:請理監事列出需求,依原網頁架構修改。
案由(七):為增進各會員間及與親子間之交流,擬舉辦秋季旅遊活動。
提案人:戴常務理事
決 議:照案通過,請大家提供地點。
案由(八):本會會員反映,外交部領務局辦理文件證明業務,文件證明裝訂不美觀,屢遭客戶抱怨,建議改善。
說 明:文件宜包角裝訂。
決 議:照案通過,致函領務局,建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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