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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登入
   
  現任理監事
   
  職 務 : 姓 名
(服務單位)


理 事 長:范姜衛良
(興 巨)


常務理事:戴 廸
(宏 浩)

常務理事:劉 權
(虹 源)


理 事:吳 麗 敏
(名 家)

理 事:楊 文 考
(中 一)

理 事:劉 幼 婷
(虹 源)

理 事:鄭 有 晉
(品 捷)

理 事:吳 怡 臻
(口 藝)

理 事:戴 正 平
(華 碩)


常務監事:董文蘭
(中 華)


監 事:黃 馨 儀
(速 捷)

監 事:李 致 曄
(雅 信)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54條略以,依本條例規定請領各項保險給付,所檢附之文件為我國政府機關以外製作者,應經下列單位驗證:於國外製作者,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其在國內由外國駐臺使領館或授權機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複驗。前項文件為外文者,應檢附經前項各款所列單位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外籍勞工參加勞保,申請家屬死亡給付所附文件,該局卻直接受理文件英文譯本。鑑於國家尊嚴,畢竟我國的官方語文為繁體中文,109年12月15日,本會致函該局,建議文件應在台灣做成中文譯本,經公證人認證後方能使用。
 

        勞工保險局函復表示,查以往本局受理英文之證明文件,經洽詢被保險人補足具經驗(認)證中文譯本時履遭抱怨,認為英文之證明文件已經我駐外館處驗證過,且英文為國際共通語言,應可確認死亡狀況或親屬關係,通知補具中文譯本除了公文往往返耗時,亦增加保險人經濟上之負擔。是故以英文製作之證明文件經驗證過,如資料判讀上無礙,本局已允免附中文譯本辦理在案。次查國外製作之證明文件如先經我駐外館處驗證,再送我國內機構翻譯後,尚須經國內公證人認勞證中文譯本,徒增申請人辦理的手續與成本,與本局現行簡政便民措施之宗旨相左,貴會所提建議 已錄案供參,惟被保險人如向本局提出翻譯文件之需求,會建議以國內翻譯機構為優先。

一、本會致函領務局,建議駐外館處不要驗證中文譯本。

        近幾年來,我駐外館處會提供翻譯範本給申請人,讓其自行(或委由當地之翻譯公司)翻譯為中文譯本,而範本多為簡化之格式或過時之舊版本,辦理文件證明業務時,對於中文譯本內容並未進行核對或審查,僅確認申請人(或翻譯人)簽名,並加註「文件內容不在證明之列」之文字說明,造成申請人在遞交中文譯本予要證機關時,常因錯漏誤譯而遭退件或拒件。經長期之觀察與統計,錯誤之情形由以東南亞國家最為嚴重(曾經一年遇到十幾件錯譯的情況,民眾在國外花了錢回國卻無法使用的冏境)。本會於109年12月16日致函領務局,建議駐外館處辦理文件證明業務時,若國內要證機構無特別規定,應僅驗證當地語文文件或英文譯本文件,中文譯本由國內專業翻譯公司(社)翻譯,再經公證人認證,以透過專業分工,創造多贏,減少錯漏誤譯之情況,而翻譯公司對於中文譯本的格式也較能統一,即使發生錯譯情況,也便於在國內修正,可減輕要證單位機構審查翻譯文書之工作量,減少經駐外館處驗證之中文譯本,卻無法使用的情況。


二、領務局復函本會,駐外館處驗證中文譯本,僅驗證當地權

       責機關或申請人之簽章屬實,係配合國內要證機關、當事

       人要求,非屬強制性質。

       該局函復表示,駐外館處辦理文件證明業務,目的在使文件產生跨國公信力,依國際慣例,僅就該外國文書或私文書之「形式效力」予以證明,文件內容及其實質效力由要證機關自行審核認定。申請人提出原、正本及翻譯本請求驗證時,請當事人將翻譯本完成駐地完成驗證程序後,由駐外館處驗證當地權責機關之簽章屬,或由申請人自書聲明譯文與原文相符,再由駐外館處驗證當事人其簽章屬實。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文件證明業務係配合國內要證機關(如戶政、地證、考選…)之要求,倘要證機關規定外國文件中文譯本應由駐外館處會驗證,或當事人自備翻譯者,無法強制要求申請人需在國內翻譯認證或拒絕當事人申請。

人氣:2024
台北翻譯公會 - 公會公告 | 2020-09-10 | 人氣:2024

國家教育研究院10月30日「2020臺灣翻譯研討會- AI與翻譯教育」
 
線上報名=> 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pBfyetiXppTD3FAQ7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止。

詳細內容亦可檢視該院最新消息:

https://www.naer.edu.tw/files/14-1000-18521,r13-1.php?Lang=zh-tw 

 

 

2020臺灣翻譯研討會-AI與翻譯教育

議程|109.10.30(五)|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

時 間

地 點

活動內容

8:30-9:00

10

國際會議廳

與會人員報到

9:00-9:10

開幕式 主持人:國家教育研究院 許添明院長

9:10-10:00

大會主題演講1

(keynote speaker演講時間40分鐘,再由主持人進行開放問答之時間10分鐘)

題  目:機器翻譯與人工翻譯

主持人:政治大學資訊科學系 劉昭麟特聘教授

主題演講人1: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 蘇克毅研究員

10:00-10:20

休息

10:20-12:10

翻譯教育如何面臨AI的挑戰及如何運用AI論壇(每位與談人15分鐘,再由主持人進行開放問答之時間20分鐘)

主持人:國家教育研究院語文教育及編譯研究中心 林慶隆主任

與談人1:臺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 廖柏森教授

與談人2: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暨研究所 張嘉倩教授

與談人3:高雄科技大學應用英語系 史宗玲教授

與談人4:統一數位翻譯股份有限公司 陳鵬文協理

與談人5:萬象翻譯股份有限公司 陳碧珠總編審

與談人6:WritePath雲翻譯 金超群創辦人暨執行長

 

12:10-13:50

11樓大禮堂

中午休息(敬備餐盒)

13:50-15:40

 

10

國際會議廳

COVID-19與翻譯教學論壇(每位與談人15分鐘,再由主持人進行開放問答之時間20分鐘)

主持人:東吳大學英語系 張上冠講座教授

與談人1臺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 胡宗文副教授

與談人2臺灣大學翻譯碩士學位學程 李欣穎教授

與談人3輔仁大學跨文化研究所 周岫琴副教授

與談人4:彰化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 莊琍玲教授

與談人5長榮大學翻譯系所 藍月素副教授

與談人6文藻外語大學翻譯系暨多國語複譯研究所

李姿瑩助理教授

 

15:40-16:00

11樓大禮堂

茶 敘

16:00-17:30

 

10

國際會議廳

大會主題演講2(視訊演講)

(keynote speaker演講時間70分鐘,再由主持人進行開放問答之時間20分鐘)

題  目: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Remote Interpretation(距口譯的理論與實務)

主持人:臺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 陳子瑋副教授

主題演講人2Ms. Maha El-Metwally  Member of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onference Interpreters(國際會議口譯員協會會員)

17:30-17:40

 

閉幕式

主持人:國家教育研究院語文教育及編譯研究中心 林慶隆主任

 

 

        台北市商業會為加強推行商業道德及商場禮貌運動,特舉辦「優良商號」及「服務優良從業人員」選拔,請依該選拔辦法填寫推薦表,並於本(109)年9月5日前送交本會,再由本會初審彙送台北市商業會會辦理評核工作。檢附該會選拔推薦辦法及推薦表各1份(如附件),請查照。
        申請辦法及相關表格於該會官網公告,該會網址為:
優良商號(推薦辦法及表格)〔檔案下載
服務優良從業人員推荐辦法及表格〔檔案下載
        今年「優良商號」選拔活動,因台北市產業發展局倡導並鼓勵善盡社會責任,將於選拔條件中加列相關績效考核指標,以符合市政推動相關政策及公益期待。績效指標包含參與公益、宣導環保理念、推動公平貿易、宣導反酒駕(須提供具體事證)。
        凡已推薦「優良商號」表揚者,5年內不得再行推薦(指民國104年(含)以後曾受獎者),且每一公會推薦公司行號家數最多不得超過10家。被推薦之優良公司、行號應附各該公會會員證影本1份。
       「服務優良從業人員」選拔,會員公司從業人數在100人以下者可推薦1人。
       本選拔活動除公文函件外,為便利申請案處理程序,表格填覆一律請提供【電子檔】。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為提昇改善中小型企業勞動基準法及勞工管理之觀念,特提供「勞條健檢師」入場輔導服務,由專業的勞動條件檢查員親自至事業單位現場,「免費」為事業單位勞工管理制度進行個案健檢,讓中小型事業單位或商號對勞基法不再陌生,也能改善勞工管理制度,達到勞資和諧的雙贏局面。

 

※「勞條健檢師」主要優先服務對象:僱用勞工人數100人以下之事業單位(公司、商號),且登記地或勞工工作地位於臺北市者。

 

※申請期間如有勞資爭議調解程序或勞動檢查案件進行,此服務將暫緩實施,待調解或檢查案件結束後,另再擇期安排輔導。


參考網址:「勞條健檢師」勞動條件入場輔導申請專區

人氣:1859
台北翻譯公會 - 公會公告 | 2020-04-27 | 人氣:1859

依社會局建議,防疫期間,暫緩召開,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召開。

一、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機關印信或簽章,公證人不予受理。
       依108 年公證實務研討會法律問題提案第2號研究意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係國稅局基於人民之請求,依其職務所製作之文書,性質上為「公文書」,依公文程式條例第3 條之規定,該文書上至少需有機關印信或機關首長署名,惟請求人提出之所得資料清單上並無任何文件製作者之簽章,不符合上開規定,公證人不得直接依辦理公文書之方式而為認證,應曉諭請求人回核發機關加蓋機關印信或簽章後再行辦理。民眾持該等文件,欲往境外使用,委託本會會員至民間公證人事務所代辦理公文書認證時,往往因文件無核發機關加蓋機關印信或簽章,而不予受理,本會1月21日致函臺北國稅局,建議改善。

 

二、該局核發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屬正式公文書。
       2月17日,該局函復表示,核發旨揭資料所使用紙張為特殊紙,紙上印有財政部徽網底之浮水印及單照編號,即屬正式公文書,貴櫃台人員無須再加蓋戳章,該局一直使用此方式,公證人過度反應,若有疑問,可向國稅局暨所屬單位行文或電詢。

 

各位會員大家好:

 

       請支持本公會徐立信常務監事競選台北市中正,萬華區議員,常務監事徐立信,本著服務大眾的精神,熱心助人,經常提供會員法律咨詢,幫公會解決很多問題。
 

       今年徐常務監事投入台北市議員選舉,依其服務本公會多年的經驗,相信支持他絕對是正確的選擇。
請各會員支持徐常務監事,讓努力的人,有替市民服務的機會。

 

      11月24日,懇請設籍中正、萬華區的會員,家人及親朋好友,投15號徐立信,力挺他進市議會,
     

                  台北市翻譯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戴  廸 敬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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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30 公告 社會局評鑑本會為111年度甲等團體
            第3組17個團體(108年116個)報名參加,評分優等8個、甲等6個。本會評分結果為甲等。(本會歷年評鑑:99年、102年、105年為優等,10...

理監事會

  • 2023-11-28 公告 第12屆第3次理、監事會
    壹、時    間:民國112年11月24日下午6:30 ~ 8:30 貳、地    點:柚子花花客家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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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7-13 公告 「電腦輔助翻譯技術與應用」交流線上會議
    7月13日 本公會與台北市商業會合辦「職能經驗交流線上會議」,特別邀請本公會范姜衛良理事擔任主題分享嘉賓,以「電腦輔助翻譯技術與應用」介紹如何利用科技改善翻譯的品質與速度、翻譯記憶系統、各種數位工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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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AT台北翻訳協会(中国語名:台北市翻訳商業同業公会)は1989年に国際的な学術および文化の交流、台湾の経済発展を目的として、政府方針に基づいて設立された台北の翻訳業界団体です。翻訳事業に関する調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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