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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人員資格考試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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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翻譯人員資格考試辦法
第一條
國內翻譯從業人員,經本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翻譯人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
第二條
本資格考試分為初級、中級二級,各級考試項目如下:
一、
初級:一般文法:英、日、德、法等語文,中文翻外文、外文翻中文或二者互譯。
二、中級:專業科目:依專業領域區分。
第三條
考試以筆試方式為之,由本會提供1,000字以內短文請應考人員翻譯,應考人員可攜帶字典、參考資料等應考,惟不得上網查詢資料。
第四條
應考人員請於上班時間與本會會務人員預約考試時間與日期。
第五條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參加初級考試:
一、
國內外高中、高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者。
二、
曾在本會所屬正式會員公司工作(含實習)半年以上之專、兼任譯者,且能提出會員公司證明文件者。
第六條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參加中級考試: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者,且曾在本會所屬正式會員公司工作(含實習)半年以上之專、兼任譯者,能提出會員公司證明文件者。
二、
持有本會初級翻譯人員測驗合格證書者。
第七條
凡曾遭會員向本會舉發之不肖譯者,經本會查證屬實者,不得應考。
第八條
應考人員於應考時應繳交下列文件、費用:
一、
報名表。
二、
學經歷證件。
三、
最近一年內兩吋脫帽相片。
四、
報名費用500元。
第九條
考試及格者除由本會頒發證書,並通知本會全體會員及登錄於本會專屬網站上。
第十條
考試及格者應繳交1,500元之證書製作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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